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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财政实现绩效目标编制全覆盖

发布日期:2020-07-08 09:10   作者:赵全胜    来源:市财政局预算绩效管理科     阅读: 字体: [ 大 ]  [ 小 ]

 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强化部门的主体责任,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淮南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落实意见》(淮发〔2019〕24 号)等文件规定,淮南市财政局对50万元以上的年度追加项目、大预算安排下达项目编制绩效目标作出具体要求。一是市直部门、预算单位应根据预算项目年度实施情况,设置部门、单位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做到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相应匹配。二是绩效目标应包括产出、成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绩效指标。三是市财政相关支出科室应将绩效目标设置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对部门、单位提出的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进行审核。四是追加项目、大预算安排分批次下达的支出项目,在部门、预算单位首次提交该项目资金安排申请文件时,随同文件报送该项目年度整体绩效目标。

 通过强化项目绩效理念,淮南市财政实现了绩效目标编制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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