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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三措并举筑牢抗疫防线

发布日期:2020-07-09 08:43   作者:金庆    来源:市财政局经济建设科     阅读: 字体: [ 大 ]  [ 小 ]

 自新冠疫情发生以来,市财政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加强经费保障,保障粮食安全,有效缓解了疫情给经济带来的不良影响。

 一、落实资金投入保障粮食储备安全

 粮食安全是关系国民经济发展、社会稳定重大战略问题。市财政落实资金投入,加强粮食储备能力建设,确保粮食仓储安全,实现资源的高效利用及优化配置。

一是合理优化储备粮数量和仓储布局。市财政与粮食部门协同合作,不断完善市级储备粮储备轮换办法,通过科学合理布局各仓储点、不断优化物流能力等措施,确保在自然灾害等突发性危机面前,能够及时、迅速地完成粮食调运、投递工作,加强粮食应急安全的保底能力。

二是构建多级主体的粮食储备体系。积极构建以政府主导,加工、贸易等企业和农民积极参与的多元化粮食储备体系,实现政府储备和民间储备的协调发展。不断加强市级储备粮油专项资金管理,防范粮食轮换风险,安排市级粮食储备专项资金1200万元,专项用于市级储备粮油的保管费用、贷款利息、轮换费用补贴等,保障我市储备粮油的收购、保管、轮换,确保粮食安全。

 三是提升仓储能力水平。支持粮食部门升级信息化手段,对粮仓进行自动化、智能化管理,对储粮的真实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另一方面因地制宜改造提升仓储设施功能,提高储存环节的绿色储粮技术应用比例,提高粮食仓储效率,提升粮食仓储质量,延长粮食储存期。

二、加快资金拨付兜底困难群众生活补贴

 市财政局高度重视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工作,自2019年3月至今,我市食品价格同比涨幅一直处于高位,市财政连续15个月安排价格临时补贴资金。今年以来,除失业保险基金外,市财政共拨付1—5月价格临时补贴资金1777万元,切实落实资金保障责任。

一是加快资金拨付。疫情期间,每月收到市政府批转的资金申报文件后,市财政第一时间与物价部门联系,协同合作,加快资金审批进程,精准保障政策规定范围内的困难群体。同时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及时将资金拨付各市辖区。

 二是调整保障范围。2020年疫情期间,根据《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民政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安徽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国家统计局安徽调查总队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阶段性价格临时补贴工作的通知》(皖发改明电﹝2020﹞24 号)文件要求,3月到6月期间价格临时补贴我省实行阶段性扩容提标,在原有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等四类补贴对象的基础上,将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以及领取失业补助金人员纳入保障范围,并将3至6月的价格临时补贴发放标准在现行标准基础上提高1倍。市财政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及时提标扩容,将列入直达资金范畴的中央补贴资金录入直达资金监控平台,实现三日内拨付,同时督促县区及时兑付到人。

 三是赴县区核查价格临时补贴发放工作。5月13-14日市财政局牵头对凤台县、大通区价格临时补贴发放情况进行核查。检查组现场召开了由县区发改、民政、财政、人社、退役军人局等单位参加的座谈会,听取相关补贴发放落实情况汇报。深入凤台县桂集镇、城关镇,大通区洛河镇、九龙岗镇,入户查看补贴资金打卡发放情况。检查中发现问题及时落实整改,积极协调金融部门明确补贴发放类型,确保困难群众及时享受补贴政策。

 三、精准实施扶持政策助力产业修复

 市财政强化财政支出,用好产业发展政策,优化减轻企业负担,切实增强产业扶持力度。

一是精准选取项目。严格财政资金审核、拨付、管理程序,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政策兑现和支持“三重一创”建设政策兑现工作,经各县区(园区)摸排、复核,市发改委初审,市产业发展资金联审小组会议联审,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形成分配方案上报市政府,确保资金精准到位。

二是加快财政支出。坚决落实产业扶持政策,进一步加快支出进度,疫情期间拨付“三重一创”产业政策兑现资金620万元,兑现企业58家;拨付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政策兑现资金264万元,兑现企业47家次。

三是强化支出管理。重点关注产业扶持政策兑现后的资金管理,要求各县区(园区)尽快做好资金拨付工作,密切关注确保资金直达企业,尽早形成产业扶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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