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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全力做好疫情防控采购工作

发布日期:2022-04-19 09:19    来源:市财政局     阅读: 字体: [ 大 ]  [ 小 ]

    为支持打好疫情防控攻坚战,市财政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紧急部署,主动作为,迅速筹措资金支持我市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为确保疫情防控物资采购等工作顺利实施,有效减少人员聚集,保障相关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市财政局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联合发文《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活动的通知》(淮财购[2022]80号),对我市政府采购活动向全市各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各预算单位提出了三项具体要求:一是合理安排政府采购活动。各县区、各部门根据疫情防控和实际工作需要,积极履职尽责,科学合理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对于与疫情防控相关的采购项目,按照《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通知》(皖财购〔2020〕71号)的规定,建立采购“绿色通道”,可不执行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方式和程序,采购进口物资无需审批,由采购单位按照紧急采购实施。对于非紧急的采购活动,因疫情防控而无法开展或无法按规定时间继续进行的采购活动,可酌情暂停或延期,并按规定发布相关信息、通知有关当事人。疫情防控期间需要选取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由采购人通过网络随机抽取或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定。二是加大全流程电子化采购力度。在电子开标、电子评审的基础上加大远程异地评标实施力度。鼓励电子卖场加强疫情防控相关物资的货源组织,发布疫情防控采购需求信息和供应商供应信息,促进供需对接。加强对电子卖场的价格监控和供应商管理,依法处理提供假冒伪劣产品、哄抬物价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各采购单位要按照内控机制加强管理,要确保采购时效的同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采购质量,同时要妥善管理疫情防控采购项目采购文件和凭据等资料,留存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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