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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上半年预留中小企业采购份额18.23亿元

发布日期:2022-07-08 18:27   作者:余洁    来源:市财政局     阅读: 字体: [ 大 ]  [ 小 ]

  为贯彻落实我市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有关要求,做好财政政策支持中小企业纾困解难工作,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市财政局、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淮财购[2022]112号),要求各预算单位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应当全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今年上半年,全市政府采购货物、服务、工程项目为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18.23亿元,积极助力中小企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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