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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落实降费减负政策成效显著

发布日期:2019-12-27 09:57   作者:董礼    来源:市财政局非税局     阅读: 字体: [ 大 ]  [ 小 ]

为扎实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市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出台的各项降费政策,会同执收部门及时做好相关收费基金取消、减免工作,通过部门网站、收费窗口等渠道公开政策文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强化非税收入收缴管理,严格执行收费基金目录清单制度,开展降费减负清理乱收费专项排查整治,规范收费基金征收行为,确保降费政策落地生效,切实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

2018年以来,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物流降本增效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做好取消货物港务费工作的通知》精神,自201811日起取消收取货物港务费;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改委关于停征 免征和调整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政府性基金征收标准的通知》,自201841日起,停征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工本费,降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标准上限;根据《安徽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我省小规模纳税人减按50%征收地方税及附加的通知》要求,从201911日起,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按50%征收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按照《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发改委关于取消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要求,从201971日起,取消5项省级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要求,从201971日起,减征文化事业建设费,取消价格鉴证业务收费,减免不动产登记费,降低出入境证照类收费标准。经统计,通过落实上述降费政策,今年1-10月份全市共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约3300万元,预计全年减负总额在4000万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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