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库

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属企业全面风险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市属企业:

为进一步提升市属企业适应复杂经济环境和市场形势的能力,不断提高全面风险管理水平,促进企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市属企业全面风险管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全面风险管理工作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将面对各种各样的风险,特别是近年来,宏观环境复杂多变,部分市属企业效益出现严重下滑,企业面临的资金压力、经营风险和债务风险等不断增大。各市属企业负责人要充分认识风险管控的重要性,努力提高风险的研判能力,及时把握并深入分析国内外形势的变化,提高企业对经营环境变化的敏锐性和对发展趋势的预判能力,及时调整当期经营策略和应对措施,合理控制风险,稳妥把握机会风险,切实为企业实现经营目标提供支撑和保障。

二、建立健全全面风险管理体系

要建立健全风险评估制度。各市属企业要紧密围绕发展战略和年度经营目标,强化风险评估机制,定期对本企业经营活动进行分析,及时掌控企业所属各层级单位风险变化趋势、重大风险管控进展和成效,不断提高风险评估的准确性和时效性。党委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负责督导本企业进一步完善风险评估常态化机制,企业三重一大、高风险业务、重大改革以及重大投资并购等大额融资及担保,重要事项应建立专项风险评估制度,在提交决策机构审议的重要事项议案中必须附有充分揭示风险和应对措施的专项风险评估报告,企业风险管理职能部门要坚持对上述重要事项的风险评估进行程序性合规审核。要加强战略决策的研究与论证,建立健全战略管理执行保障体系,加强战略实施的监督检查,提升对战略风险的识别和控制能力。要建立并完善全面风险管理报告制度。各市属企业所属子公司对本企业出现和预测的经营风险、债务风险等通过专题报告等形式送达企业最高决策层,集团公司要及时向我委报送重大风险报告。

三、强化对子公司的风险管控

各市属企业要加强对所属子公司的监管,压缩管理层级,原则上将管理层次控制在三级以内。完善重大事项集中统一管理制度,严格规定投融资、大额资金往来、担保、抵押、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的管理权限和审批程序,规范子公司重大行为,增强对子公司的风险监控能力,确保企业集团整体的有序运行。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促进集团各子系统信息的交换、集成与共享,实时监测子公司经营情况,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减少子公司的风险。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合理编制和有效执行财务预算,积极推行全面预算管理,实现集团总部对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动态管理。加强对子企业的内部审计,健全内部审计责任追究制度,完善内部监督机制。

四、严格执行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制度

各市属企业应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制订本企业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工作规范,对照规范及时对出现的经营决策失误、资产损失进行认定,对故意(或过失)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员实施责任追究。涉嫌违纪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将违纪违规线索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违法、违纪或重大违规事项处理情况,应按程序报市国资委。

五、全面开展风险专项检查工作

各市属企业要定期对所属子公司经营情况开展风险专项检查,要针对投融资决策、融资管理、产权交易、财务管理、境外资产、资本运营、物资采购、招标投标、选人用人和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重要岗位及经营和财务异常变化等开展风险排查工作,重点排查大宗商品贸易业务、高风险投融资项目、存货和应收账款、担保管理等,全面梳理本企业风险点。如有重大风险事件发生,请说明产生原因、事件经过、对本企业目标产生的影响、处理措施及效果,防范类似风险事件(仅限纯粹风险)再次发生或者降低影响程度的应对措施。要认真总结近期企业内外部发生的各类重大风险损失事件和典型案例,从中汲取经验教训,举一反三,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杜绝类似事件在本企业重复发生。

各市属企业要建立和完善损失责任追究制度,明确相关人员的责任,定期进行全面风险专项自查,认真总结,于每年5月底前将风险专项自查报告上报国资委。

                              

市国资委

  2019410日 

淮南市人民政府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