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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3-03-20 10:10    来源:市财政局税政条法科     阅读: 字体: [ 大 ]  [ 小 ]

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淮南市财政局法治建设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推进依法行政,积极履行财政职责,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好“六稳”“六保”工作,为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现将2022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1、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推进全局法治建设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一是重点学习贯彻,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研讨的重点内容;二是深刻学习贯彻,专门邀请市委党校老师等来局讲授习近平法治思想,加深对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理解;三是广泛学习贯彻,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普法责任清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活动,推动全体财政干部自觉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2、深化党领导法治建设制度和工作机制落实见效

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依法治理摆上重要工作日程,重大法治建设事项必须经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研究,重大法治举措由主要负责人亲自部署,分管领导牵头落实。专题研究制定《2022年度财政普法责任清单》,明确各科室单位普法任务,形成各司其责,齐抓共管的普法格局。                            

落实“述法”要求,将法治建设情况纳入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终述职内容,推动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水平。

(二)推进机构职能优化、推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情况

1、依法全面履行财政职能

一是壮大财政资金池,提高财政综合实力。汇聚税收收入、政府债券、市场融资等“资金池”,发挥财政“四两拨千斤”的作用。积极在产业培植、企业培育、项目引进中涵养财源税源,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20.3亿元,增长13.4 %;税收收入完成75.5亿元,增长12.7%,财政运行提质增效。政府债券有力支撑,用足用活政府债务限额,发行地方政府债券80.1亿元。协同融资成效明显,统筹资产资源资金增强平台公司“造血能力”。

二是落实积极财政政策,着力稳住经济大盘。为企业减负,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把减税降费作为最直接、最有效、最公平的惠企利民措施,全年累计减轻企业税费负担41.4亿元,缓缴社会保险费2900万元。助企纾困发挥融资担保增信作用,全市8家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新增担保贷款29.6亿元;设立续贷过桥资金8000万元,周转贷款金额8.2亿元,帮助143户小微企业解决临时性资金周转困难,新增发放创业担保贴息贷款6.5亿元,直接扶持2300余人创业,带动7000余人就业。

三是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持续保障改善民生。树牢公共财政理念,切实增强民生福祉。持续加大投入力度,统筹资金10.7亿元,优化实施20项民生工程,启动实施10项暖民心行动。推进社会事业,统筹就业补助、失业保险等资金1亿元,全年新增就业3.6万人;将教育作为促进发展和改善民生的重要抓手,教育支出完成51.8亿元;安排资金6亿元落实疫情防控任务部署;持续完善社会救助,困难群体救助保障水平全面提标,居民医疗保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财政补助标准持续提高,退休人员保障水平标准连续6年提高。巩固脱贫攻坚成效,统筹资金21.6亿元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高标准农田建设、粮食安全保障、现代农业发展。助力绿色生态宜居,投入资金14.8亿元重点推进污染防治、环境修复、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完成采煤沉陷区修复9080亩,搬迁入住2410户。

四是强化财政支出管理,着力扩量提质增效。资金安排突出重点,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出台厉行节约政策措施,非重点非刚性支出压减0.7亿元以上,“三公”经费较上年决算数下降2.3%。资金保障突出兜底,坚持兜牢“三保”底线,加大财力下沉力度,市财政下达县区财力性转移支付较上年增加18.7亿元。资金拨付突出效率,完善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坚持资金直达基层和直接惠企利民, 2022年我市中央直达资金分配下达进度100%,支出进度92.1%,惠及全市454.7万人次,为基层“六稳”“六保”工作提供有力支撑。资金管理突出绩效,坚持完善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绩效目标编制实现全覆盖,涉及398个项目、21亿元财政资金。

五是深入推进财政改革,有效夯实管理基础。突出预算管理,印发《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全面实施零基预算管理实施方案》,把零基预算贯穿2023年预算编制全过程,预算管理一体化正式上线平稳运行。资产管理持续完善,全面完成 260户市直部门办企业的统一监管改革工作,顺利划转2.28亿元脱钩企业资产,市交控集团、淮粮集团组建运行。债务管理坚实有力,及时足额偿还到期政府债券本息,全市及市本级超额完成年度隐债累计化解任务,市本级全口径隐性债务风险实现“降率脱红”。

2、推进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净化政府采购市场环境。清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项壁垒,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通力合作,转发相关政策文件,明确要求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文件中严禁设置违反公平竞争的条款,充分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竞争。

二是提高政府采购市场透明度。全面推进政府采购意向公开,淮南市财政局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政府采购意向公开的通知》,要求各预算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合理安排本年度政府采购实施进度,除协议供货、定点采购、网上商城采购,以及不可预见的原因急需开展的采购项目外,按项目实施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服务采购,采购人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30日发布采购意向。意向须清晰反应各单位今年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需求概况、预算金额、预计采购时间等。通过网上采购意向公开,供应商可提前了解政府采购信息,进一步提高了政府采购透明度。

三是降低政府采购交易成本。把免收投标(响应)保证金做为创优营商环境对标提升的一项重要措施,淮南市财政局制定了《关于做好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评议有关工作的通知》(淮财购〔2022〕100号)等文件,要求政府采购项目一律免收投标保证金,鼓励以电子保险、保函等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降低供应商投标成本,2022年免收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5893.68万元。规范履约保证金,联合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转发了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淮财购〔2022〕112号),要求进一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收取履约保证金的,最高缴纳比例不超过合同金额的2.5%,项目验收结束后应及时退还,鼓励以电子保险、保函等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采购人不得拒收供应商以保险、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的保证金。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不得收取质量保证金以及其他没有法律依据的保证金。加大政府采购信息公告检查力度,畅通投诉渠道,对违规收取保证金的行为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促进企业发展。

四是规范涉企收费。严格执行国家、省有关收费基金管理政策,落实收费基金目录清单制度,建立动态更新机制,2022年先后3次更新我市收费基金目录清单,提高政策透明度,强化社会监督。依托非税收入管理系统,建立非税收入项目库,从源头规范执收行为。组织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工作,会同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制订了《淮南市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市本级和各县区整治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进一步加强涉企收费监管,杜绝乱收费乱罚款等违规行为。

五是制定国有资产管理政策支持小微企业。向各县区(园)区、市直各部门下发了《淮南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免收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租工作的通知》(淮财资〔2022〕50号)、《淮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免收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租工作的通知》(淮财资〔2022〕94号),详细制定了免收措施,明确了免收范围,简化了办理流程,压实了工作责任。市属国有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为4470户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减免房租6048万元。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和决策制度情况

一是做好依法决策工作。严格执行《淮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财政重大事项决策行为的实施意见》《局党组议事规则》《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明确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规范决策流程,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严格执行一把手“三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

二是做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严格按照合法性审查登记、提供规范性文件制定依据等材料、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合法性审查工作提示等程序开展工作。坚持“谁制定、谁清理”、“谁实施、谁清理”的原则,对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提出清理意见和建议。经过审核,2022年淮南市财政局起草的由市政府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失效5件、淮南市财政局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失效1件,清理结果向社会进行了公布。

三是做好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编制和市级政府权责清单、市级公共服务清单、市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年度集中调整工作。编制了财政部门全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调整规范了淮南市财政局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调整后有权责清单事项23项、公共服务清单事项2项、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事项1项,调整结果进行了公开。

四是做好法治制度建设工作。根据《关于征集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立法建议项目的通知》,经研究,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财政改革的深入,财政监督在范围、方式、要求等方面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因此对地方性法规《淮南市财政监督条例》提出废止建议。采取局内自主报名、局外推荐报名的方式,侧重财会、法律、党建、预算管理和绩效、农业等方面,组建了拥有15名专业人员的专家库,制订了《淮南市财政局专家库管理办法》,对于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行政决策,坚持充分发挥专家论证作用,持续完善专家论证方式,促使重大行政决策更加科学有效。根据《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大决策风险评估办法的通知》(淮府〔2017〕91号)精神,结合实际情况制订了《淮南市财政局重大决策风险评估办法》,对于可能对社会稳定、公共利益等方面造成不利影响的重大行政决策,加强运用风险评估的覆盖面和方式。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组织参加2022年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认证考试,完成全局行政执法人员换发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件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明确执法文书制作规范和要求,完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动态调整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细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通过制度完善确保权力运行依法、规范。

(五)依法处置突发事件、提供公共法律服务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情况

按照《淮南市财政局诉访分离制度》,完善行政复议与信访在受理环节的协调配合机制。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有关事项的通告》精神,做好行政复议职责集中统一行使衔接工作。积极回复群众通过淮南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表达的诉求共97件,详细解释有关政策依据,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落实法治建设经费保障的要求,做好相关经费保障工作。一是下达2022年法律援助民生工程资金95万元。联合市司法部门制定了《淮南市2022年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实施办法》,切实加强经费保障,积极推进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二是将法治建设相关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法治资金及时到位,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坚实的财政支持。安排人民调解及人民监督员经费和依法行政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经费50万元。

(六)规范行政权力制约监督情况

依法行使行政决策权和财政管理权。自觉接受党内纪检监督、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推进财政政务公开,2022年市级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除按部门公开外还延伸到所有预算单位进行公开,提高财政公信力和透明度。推动审计成果转化和运用,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与预算管理联系起来,积极推进零基预算改革,打破基数依赖和支出固化格局,健全支出项目到期退出机制。认真办理两会期间人大代表建议26件,政协委员提案19件。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会监督,把人大监督、审计监督、群众监督与财政监督结合起来,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七)强化法治政府建设保障情况

坚持把财政干部普法和守法作为建设财政法治的长期基础性工作,认真落实部门领导集体学法制度,局领导带头讲法治课, 以《出行平安拒绝酒驾》为题,对干部职工进行酒驾醉驾普法教育;组织开展集中学法活动,邀请市司法局人员讲授《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面依法治国的理论和实践》;以科长讲课交流的形式先后学习《行政处罚法》《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等多部法律法规;请市直机关工委人员宣讲党内法规,促进全局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党章党规。积极宣传动员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等政府采购相关人员1290余人参加“政府采购法颁布20周年知识竞赛”线上答题。深入基层进行法治宣传,赴华声苑社区、东淮社区开展“培养公民法治素养 法治文化基层行”主题活动。

二、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存在的不足:一是我局的法治教育培训形式不够丰富,内容有待进一步优化。二是法制审核力量有待进一步加强,执法人员能力仍需提升。三是财政行政执法数量和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主要原因是近年来单位人员新老交替变动较大,许多工作需要衔接熟悉掌握,造成对结合财政实际推进法治化水平,主动性不够强,能力不够足。

三、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内容,学习修改后的新党章,增强党规意识。深入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继续推进依法行政业务培训。

二是加强财政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全面落实各项制度,重点从财政重大事项权限、程序、内容等方面对重大事项是否合法进行审查,构筑防范制度违法的“防火墙”。

三是做好财政制度规范立改废释纂。继续做好各项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分层级、分类别开展好规范性文件清理。

四是动态调整财政权责等清单。根据工作实际,动态调整权责清单、服务清单,在全面梳理、审核确认、优化流程的基础上,对清单事项实行动态管理。

五是严格规范财政行政执法。坚持财政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继续做好2023年度财政系统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认证专门法律知识考试工作。

六是推进法治宣传培训工作。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落实好党组(中心组)带头学法制度,发挥引导示范作用,促进全局工作人员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着力畅通普法传导渠道,加大普法传递力度,深入开展“江淮普法行”活动,扩大财经法律法规的知晓率。

七是做好财税体制建设工作。密切关注国家各项税收制度改革的动向,协调各方做好改革准备工作,动态跟踪改革运行,确保税制转换平稳有序。坚持依法依规组织财政收入,抓好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与抓实财政收入管理的有机结合。坚决贯彻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依法全面履行财政职能,加强财经秩序规范管理,推动财政发展更可持续、更高质量。

四、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

 

 

 

2023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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