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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淮南市政府性投资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调查状态:已截止 征集时间:2023-02-09 00:00 截止日期:2023-02-14 00:00

调查结果

《淮南市政府性投资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征求部门意见情况


序号 单位名称 修改意见 采纳情况 不予采纳情况
1 市生态环境局 无意见
2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无意见
3 市人社局 无意见
4 市公管局 无意见
5 市林业局 无意见
6 市自规局 无意见
7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无意见
8 市农业农村局 无意见
9 市商务局 无意见
10 市应急局 无意见
11 市建发集团 无意见
12 市供销社 无意见
13 市医保局 无意见
14 市国资委 无意见
15 市交通运输局 无意见
16 市卫健委 无意见
17 市水利局 无意见
18 市民政局 无意见
19 市文旅局 无意见
20 市司法局 无意见
21 市粮物局 无意见
22 市国动办 无意见
23 产发集团 无意见
24 市发改委 无意见
25 交控集团 无意见
26 淮粮集团 无意见
27 市重点局 无意见
28 市住建局 无意见
29 市乡村振兴局 无意见
30 市教体局 无意见
31 八公山风景区管委会 无意见
32 市审计局 参考财政部文件及部门具体职责,1.市财政批复项目由市财政委托评审;2.第八条删除“可商请审计部门开展审计,后文15、16、17、18、20涉及审计事项均做修改或删除。 采纳第2点,第八条删除“可商请审计部门开展审计,后文涉及审计相应表述修改或删除。 拟建议“第1点.市财政批复项目由市财政委托评审”不予采纳,原因是本着便于操作原则,参考合肥、淮北、马鞍山等省内地市做法,建议由主管部门委托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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