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资委控股物业公司不作为
信件编号: | 20250409001 | 来信时间: | 2025-04-09 15: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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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问题反映 | 姓名: | 邹**** |
内容: | 我是淮南市田家庵区紫薇苑的业主,淮南市高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是我们小区物业公司。淮南市高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是市国资委控股的物业公司,本应不断优化物业管理服务水平,积极与业主沟通联系,第一时间解决业主诉求,切实提升物业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但是,该物业公司1.不按照《物业管理条例》公布物业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情况;2.违反《消防法》的规定,在消防通道登高面安装拦路道闸,在发生火情时,将严重阻碍消防救援及小区居民逃生;3.在小区主要进出口设置电子抬杆,以方便管理的名义,限制小区业主及车辆进出。如要求统一从西门进入,在门口等待多时保安也不给抬杆。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市财政局
   答复时间:2025-04-11 11:37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淮南高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400MA2WERDG39),股东及出资构成为:淮南东华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48.951%,淮南市高新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51.049%。非市国资委控股及管理的物业企业。建议向企业监管部门:高新区管委会,或者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淮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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