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有序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金提标工作
为进一步贯彻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2024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皖人社发〔2024〕9号)文件精神,我市分“三步走”,有序推进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金提标工作。
一是科学测算。依据待遇调整标准,对全市参保人员1-7月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金提标数据进行测算。经测算需要资金4105万元,其中:市级2400万元、凤台县585万元、寿县820万元、潘集区300万元。
二是协同联动。我局克服时间紧、任务重、险种涉及面广等困难,与人社部门密切配合,与各县(区)协同联动,落实此项利民政策。
三是筹措资金。为了维护参保人员利益,我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积极筹措、科学调度资金,确保全市待遇调整资金及时发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