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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财政助力法院创新诉讼费退付“新模式”

发布日期:2026-03-11 15:00   作者:袁蕾    来源:市财政局政法科     阅读: 字体: [ 大 ]  [ 小 ]

明确退付“新流程”。认真落实人民法院诉讼费退付管理新要求,会同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中国人民银行淮南市分行,细化年度诉讼费退付额度审核、请款手续办理、诉讼费资金管理等新流程,明确各环节审核办理时限,实现诉讼费退付“免申即退”,为人民群众提供高效的法治服务。

落实保障“新模式”。“备用金模式”为“直缴直退”模式。市财政及时足额将法院收取的诉讼费全额上缴国库,并根据法院年度诉讼费退付额度测算、上年度法院诉讼费实际使用情况以及全年案件量等因素,采取年度核定诉讼费退付额度、季度办理请款申请的方式,将诉讼费退付资金由国库直接划转至法院专用账户,确保诉讼费退付及时。

建立监管“新制度”。建立诉讼费收取、退付、追缴全流程管理制度,完善诉讼费管理台账,确保每笔诉讼从立案预收到结案结算全程可溯,严厉杜绝违规退费、资金截留等问题,保障财政资金安全规范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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