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财政局转发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规定的通知>》政策问答

发布时间:2023-07-17 11:12信息来源:市财政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问: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是减轻经营主体负担、激发经营活力的重要举措。《淮南市财政局转发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规定的通知>》政策有哪些提升政府采购质效,惠企便民的亮点?

答:(一)打造公平竞争政采市场环境。通过合理确定采购需求、规范编制采购文件、严禁设置隐形门槛和壁垒、坚决清理“三库”、自主选择社会代理机构、及时公开采购政策和信息、加强采购意向公开管理、规范发布公告等方式,进一步提高市场透明度,净化政府采购市场环境。

(二)提高政府采购交易效率。及时发布中标(成交)公告,推进政府采购全过程电子化,加快合同签订和备案,加快采购资金支付,规范收取履约保证金,及时退还履约保证金,减少供应商资金占用,不断提高政府采购效率。

(三)完善权益保障机制。畅通质疑投诉渠道,依法依规质疑答复,公平公正处理投诉举报,推动主动调解和包容审慎监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切实保证供应商合法权益,进一步激动市场活动。

(四)完善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徽采云”平台电子卖场信用管理,简化供应商证明材料,实行“承诺+信用管理”的准入管理制度,加强采购代理机构监督管理,完善信用体系建设,打造公平竞争政府采购市场环境。

(五)加强政府采购监管。加强投标报价审查,防止出现投标报价严重偏离市场价的情况,防止发生“天价采购”、“豪华采购”,严禁擅自变更合同,规范联合体投标和分包,确保政府采购项目高质量开展。

 

为进一步了解掌握社会公众对政策执行效果的反馈与评价,请您对该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提出宝贵的意见或建议。我们将及时收集并分析,共同助力政策不断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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