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基层运转】我市出台应急管理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时间:2023-09-06 11:07信息来源: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科文字大小:[    ] 背景色:       

近日,市应急管理局、市财政局修订印发了《淮南市应急管理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我市应急管理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办法在资金使用范围、资金申报、资金分配与拨付、资金监督等方面作出了详细规定,并明确了相关部门在资金管理上的具体职责和要求。

办法明确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防治、其他有关重点工作等方面。专项资金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因素,与下年度专项资金安排结果直接挂钩。

办法还规定了专项资金实施期限至2025年,到期前由市财政局会同市应急管理局评估确定是否继续实施,并根据评估结果完善资金管理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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