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财政局行政权力事项廉政风险点一览表

发布时间:2024-01-10 15:48信息来源:市财政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序号 权力
事项
廉政风险点数量 表现形式 等级 防控措施 责任人
1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 4 立项风险:1.未按相关程序确定监督对象;2.对群众投诉举报事项未按规定程序办理。 1、制订工作计划;2、对于投诉举报事项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办理。 财政监督局经办人员;财政监督局负责人
检查风险:1.违反规定程序实施检查的;2.对知悉的财政、财务和会计违法行为未及时处置;3.泄露监督检查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4.利用监督检查工作之便谋取私利。 1、严格执行检查纪律;2、加强对检查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监管;3、严格执行检查程序。 检查组经办人员;检查组组长;财政监督局负责人
处理风险:1.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2.法律法规运用错误;3.符合立案标准的,未及时立案;4.未告知监督对象作出处理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依法享有的权利;5.未听取监督对象的陈述和申辩;6.对监督对象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未进行复核;7.监督对象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成立的,未予采纳。 1、依据违法事实,严格细化处理处罚适用的法律法规;2、集体讨论,严格审批制度;3、符合立案标准的,及时立案;4、严格执行告知制度和审理复核制度。5、认真听取监督对象的陈述和申辩。 财政监督局经办人员;财政监督局负责人
执行风险:1.未履行处理决定送达程序;2.监督对象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未予跟踪监督。 1、严格执行送达程序;2、对监督对象作出的处理决定及其执行情况,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外,向社会公开;3、对监督对象进行回访,对检查结果进行抽查,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 财政监督局经办人员;财政监督局负责人
2 违反会计法有关行为的处罚 4 立项风险:1.未按相关程序确定监督对象;2.对群众投诉举报事项未按规定程序办理。 1、制订工作计划;2、对于投诉举报事项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办理。 财政监督局经办人员;财政监督局负责人
检查风险:1.违反规定程序实施检查的;2.对知悉的财务和会计违法行为未及时处置;3.泄露监督检查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4.利用监督检查工作之便谋取私利。 1、严格执行检查纪律;2、加强对检查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监管;3、严格执行检查程序。 检查组经办人员;检查组组长;财政监督局负责人
处理风险:1.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2.法律法规运用错误;3.符合立案标准的,未及时立案;4.未告知监督对象作出处理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依法享有的权利;5.未听取监督对象的陈述和申辩;6.对监督对象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未进行复核;7.监督对象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成立的,未予采纳。 1、依据违法事实,严格细化处理处罚适用的法律法规;2、集体讨论,严格审批制度;3、符合立案标准的,及时立案;4、严格执行告知制度和审理复核制度。5、认真听取监督对象的陈述和申辩。 财政监督局经办人员;财政监督局负责人
执行风险:1.未履行处理决定送达程序;2.监督对象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未予跟踪监督。 1、严格执行送达程序;2、对监督对象作出的处理决定及其执行情况,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外,向社会公开;3、对监督对象进行回访,对检查结果进行抽查,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 财政监督局经办人员;财政监督局负责人
3 违反资产评估法有关行为的处罚 4 立项风险:1.未按相关程序确定监督对象;2.对群众举报事项未按规定程序办理。 1、制订工作计划;2、对于举报案件严格按信访规定进行办理。 财政监督局经办人员;财政监督局负责人
检查风险:1.违反规定程序实施检查的;2.对知悉的资产评估违法行为未及时处置;3.泄露监督检查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4.利用监督检查工作之便谋取私利。 1、严格执行检查纪律;2、加强对检查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监管;3、严格执行检查程序。 检查组经办人员;检查组组长;财政监督局负责人
处理风险:1.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2.法律法规运用错误;3.未告知监督对象作出处理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依法享有的权利;4.未听取监督对象的陈述和申辩;5.对监督对象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未进行复核;5.监督对象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成立的,未予采纳。 1、依据违法事实,严格细化处理处罚适用的法律法规;2、集体讨论,严格审批制度; 3、严格执行告知制度和审理复核制度。4、认真听取监督对象的陈述和申辩。 财政监督局经办人员;财政监督局负责人
执行风险:1.未履行处理决定送达程序;2.监督对象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未予跟踪监督。 1、严格执行送达程序;2、对监督对象作出的处理决定及其执行情况,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外,向社会公开;3、对监督对象进行回访,对检查结果进行抽查,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 财政监督局经办人员;财政监督局负责人
4 资产评估机构和分支机构备案 3 受理风险:不按规定程序受理,没有及时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材料。 实行限时办理制度,及时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材料清单。 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科经办人员
审查风险:不按规定程序审查;无明确依据刁难或拖延不办。 严格按照备案程序办理、限时办结。 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科经办人员;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科分管负责人
决定风险:未按程序和时间要求做出予以备案公告或不予备案的书面通知。 严格按照资产评估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备案的条件进行审核,按照时间要求予以备案公告。 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科经办人员;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科分管负责人及负责人
5 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 3 申请风险:申请受理不及时,申请资料初审把关不严,不履行一次性告知手续。 1.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规则意识,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单位法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相关责任人员;会计科经办人员
2.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3.严格按相关规定进行及时审批,对于相关申请给予明确的答复时限。
4.加强办文情况的监督检查。
5及时公示办理情况,主动接受监督。
审查风险:未对申请人提交相关证明资料进行实质性审核,检验,无故拖延办理,收受当事人钱物,影响审查的科学合理性。 1.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规则意识,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单位法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相关责任人员;会计科经办人员
2.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3.严格按相关规定进行及时审批,对于相关申请给予明确的答复时限。
4.加强办文情况的监督检查。
5.及时公示办理情况,主动接受监督。
                        1.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规则意识,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单位法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相关责任人员;会计科经办人员
执行风险:办理人员不及时制作和发放许可证并公示;不履行送达程序。 2.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3.严格按相关规定进行及时审批,对于相关申请给予明确的答复时限。
4.加强办文情况的监督检查。
5.及时公示办理情况,主动接受监督。
6 违反代理记账管理办法有关行为的处罚 4 立项风险:1.未按相关程序确定监督对象;2.对群众举报事项未按规定程序办理。 1、制订工作计划;2、对于举报案件严格按信访规定进行办理。 财政监督局经办人员;财政监督局负责人
检查风险:1.违反规定程序实施检查的;2.对知悉的财政、财务和会计违法行为未及时处置;3.泄露监督检查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4.利用监督检查工作之便谋取私利。 1、严格执行检查纪律;2、加强对检查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监管;3、严格执行检查程序。 检查组经办人员;检查组组长;财政监督局负责人
处理风险:1.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2.法律法规运用错误;3.未告知监督对象作出处理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依法享有的权利;4.未听取监督对象的陈述和申辩;5.对监督对象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未进行复核;5.监督对象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成立的,未予采纳。 1、依据违法事实,严格细化处理处罚适用的法律法规;2、集体讨论,严格审批制度; 3、严格执行告知制度和审理复核制度。4、认真听取监督对象的陈述和申辩。 财政监督局经办人员;财政监督局负责人
执行风险:1.未履行处理决定送达程序;2.监督对象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未予跟踪监督。 1、严格执行送达程序;2、对监督对象作出的处理决定及其执行情况,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外,向社会公开;3、对监督对象进行回访,对检查结果进行抽查,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 财政监督局经办人员;财政监督局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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