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意见反馈】关于征求《淮南市金融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汇总表
序号 |
单位 |
修改意见 |
采纳情况 |
1 |
市发改委 |
建议将5.加大制造业贷款贴息力度中的“支持皖北经济发展贴息”修改为“皖北地区经济发展财政贴息”。 |
采纳 |
2 |
市经信局 |
无 |
采纳 |
3 |
市财政局 |
建议根据国家最新机构改革中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相关内容进行修改。 |
不采纳 |
建议删除第5条加大制造业贷款贴息中的“支持企业通过融资租赁方式购置设备进行数字化改造,单个企业项目最高奖补300万元”。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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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将第5条加大制造业贷款贴息中“对从银行获得融资的制造业知识产权类贷款项目,未享受到相关贴息的,可享受专精特新企业同等市级财政贴息政策”修改为“对制造业企业以专利权、商标权质押融资额达到300万元及以上的,按贷款利息15%和评估费用50%一次性予以补助,最高补助15万元”。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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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第6条发挥基金撬动作用中,将市财政局由“牵头单位”调整成“配合单位”。 |
不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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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人行淮南市中心支行 |
无 |
采纳 |
5 |
淮南银保监分局 |
无 |
采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