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财政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及《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及统计数据报送有关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19〕43号)要求,结合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淮南市财政局门户网站(http://cz.huainan.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淮南市财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淮南市山南新区政务中心国库支付中心大楼723室,电话:0554-6667811,邮编:232001)。
一、总体情况
淮南市财政局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部署和要求,创新工作思路,完善方式方法,不断拓宽公开渠道,丰富政务公开内容,全力打造“阳光财政”,树立高效廉洁财政队伍形象。按时限要求公开市本级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财政资金信息。充分运用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网、新闻媒体、报刊年鉴等形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财政政策和财政数据,全面推进财政预决算、财政资金使用、行政审批、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积极做好政策解读和回应工作,进一步扩大、细化了财政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内容,增强了财政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影响力。
(一)主动公开
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全面、主动公开权利运行、重点领域等工作的相关信息。及时发布法律法规、部门文件和上级及本级政策解读信息,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的覆盖面和影响力。2019年,全年共主动公开各类信息731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19年,市财政局共接到依申请公开办件7件。
从申请方式来看,当面申请0件,网络申请7件,信函申请0件。
从答复的形式来看,答复“同意公开”为7件,占100%;答复“不予公开”为0件,占0%;答复“同意部分公开”为0件,占0%;答复“不予公开”为0件,占0%;答复“无法提供”的为0件,占0%;答复“不予处理”的为0件,占0%;其他处理方式的为0件,占0%。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9年市财政局认真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任何费用。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成立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担任成员,政务公开办设在办公室,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稳步推进。二是按照要求编制了《淮南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试行)》、《淮南市财政局政务公开投诉举报制度(试行)》、《淮南市财政局政务公开网站维护管理制度(试行)》等制度,进一步明确和规范我局政府信息的公开原则、公开主体、公开内容、公开方式等。三是及时召开政府信息政务公开推进会议及网站信息发布培训会,要求机关各科室高度重视并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五)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2019年市财政局进一步规范网站运用,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认真做好淮南市财政局门户网站、政务公开网站集约化平台建设。加强重大信息公开,重点公布财政预决算、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政府采购等人民群众关注热点信息。同时高度重视网站信息发布工作,严格按照委制定的信息发布管理办法,严把内容,指定专人,加强日常维护和监管。
(六)监督保障
1、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情况
将政府信息公开考核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检查、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任免和奖惩的重要依据,由办公室负责对局各科室的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考核。
2、社会评议情况
进一步完善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由办公室对群众的评议进行统计和分析,及时将群众评议的意见和建议向相关职能科室反馈,欢迎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评议监督,强化责任追究,保障人民群众的监督权。
3、责任追究结果
2019年,各科室积极配合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进一步做好政策解读,及时、全面、主动公开权利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1 |
1 |
1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除行政许可外的其他行政权力)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2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2 |
194500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7 |
0 |
0 |
0 |
0 |
0 |
7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7 |
0 |
0 |
0 |
0 |
0 |
7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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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7 |
0 |
0 |
0 |
0 |
0 |
7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淮南市财政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许多问题,比如:政务公开平台的集约化水平低,在平台的信息共享方面还存在数据孤岛的现象;网站信息不够准确,信息更新不及时,政府网站在应用过程中实用性不强;缺乏专业技术人才,专业型人才流失较为严重等情况。
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淮南市财政局将严格按照市政府政务公开办的部署,在做好问题整改的同时,重点推进涉及财政部门政务公开重点领域数据的公开工作,全力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一)提高思想认识。权力寻租的重要基础就是群众与官员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的差距,导致暗箱操作等腐败现象出现。新时代,各级政府及其工作人员要习惯在阳光下行使权力、履行责任,同时建立全面公开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让各项施政动态能够被“看得见”,提高权力运行的透明度,真正把“公开是惯例,不公开是例外”的施政要求落到实处。
(二)重点学习新条例。高度重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宣传培训贯彻工作,从《新条例》规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包含的主动公开、不予公开、依申请公开、监督保障等四个方面内容加强自身政务公开素质的提升。通过开展对《新条例》的系列学习培训活动,着力提高财政系统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思想认识,自觉增强政务公开的意识,提高政务公开的能力。通过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工作创新,妥善解决政务公开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三)探索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围绕让群众听得懂、听得明、听得亲,淮南市财政局坚持用群众耳熟能详的语言、喜闻乐见的形式、生动鲜活的事例来传递政府信息,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得到了群众的认可。下一步,对于重要决策、重点工作、重大事件等,积极运用新闻发布会、政策进社区、专家宣讲等方式做好权威、精准、深度解读,确保政策内涵透明、信号清晰。进一步拓展政策解读方式,将企业群众关心关注的政策信息及时提炼出来,采用音频视频、卡通动漫等形式,以一问一答的方式,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让政策简明问答成为企业群众办事的“指南针”、展现单位风采的“宣传片”。突出标准引领,增强工作规范化水平,加快梳理主动公开、非主动公开清单目录,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等,确保应公开尽公开、应上网尽上网,依申请公开办理规范便民、不予公开有理有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淮南市财政局
2020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