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解读】淮南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张瑞昌解读《淮南市财政局淮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落实省政府加强疫情防控加快推进企业复工复产有关政策措施减免中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房租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19 17:07信息来源:市财政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淮南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张瑞昌就《淮南市财政局 淮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落实省政府加强疫情防控加快推进企业复工复产有关政策措施减免中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  房租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做如下解读:

问:为什么要出台《淮南市财政局 淮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落实省政府加强疫情防控加快推进企业复工复产有关政策措施减免中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房租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淮财资【202051号)?

淮南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张瑞昌: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上级党委、政府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减免中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房租的政策要求,全力支持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渡过难关,促进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了本《通知》。

问:《通知》制定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淮南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张瑞昌:《通知》制定的主要依据是《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皖政办明电【20206号),结合我市实际,会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制定了本《通知》,并决定于2020316日,在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范围内开展房租减免工作。

问:《通知》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淮南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张瑞昌:《通知》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内容,一是政策适用范围。《通知》明确了出租方为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出租房屋为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所属的各类房产,承租方为按工信部相关标准确认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二是租金减免时段、办理程序和方式。明确了租金具体减免时段为20202月、3月和4月。租赁双方可通过协商,灵活采取免、延等方式实施房租减免。三是工作要求,强调了要加大宣传力度,加强监督指导、加紧落地实施等工作要求。

问:《通知》的下一步工作考虑是什么?

淮南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张瑞昌:下一步,市财政局将持续跟踪文件落实情况,加大政策宣传、电话接访、业务指导和后续备案统计等工作力度,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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