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财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9 09:32信息来源:市财政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及《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31号)要求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并附相关指标统计附表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淮南市财政局门户网站(http://cz.huainan.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淮南市财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淮南市山南新区政务中心国库支付中心大楼723室,电话:0554-6667811,邮编:232001)。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对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部署,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项要求,围绕财政中心工作,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财政政策和财政数据。

(一)主动公开   

2022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要求,围绕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拓宽公开渠道,细化公开内容,聚焦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着力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及时做好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发布2021年财政决算和2022年财政预算信息。2022年,聚焦市财政局中心工作,市财政局通过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网、新闻媒体报刊年鉴等渠道主动公开信息1245条,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我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19件,所有申请均在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产生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2年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精神,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查制,逐级审签保密审查表,杜绝泄密隐患。及时加强网络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对涉及个人隐私、错敏词、暗链、无效的信息进行清理。并按省市文件要求持续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和集中公开工作,经清理,我局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1件,废止失效文件1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确保政府网站安全平稳运行,部门网站全面支持互联网协议第6版。持续完善政府门户网站集约化平台建设,定期做好网站集约化平台的维护、更新,做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

(五)监督保障

积极参加市政务公开办组织的全市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加强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范围。扎实推进政务公开问题整改工作,及时整改并在网站发布。自觉接受社会评议,2022年未出现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8

1

0

0

0

0

1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3

1

0

0

0

0

1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8

1

0

0

0

0

1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如政务公开内容的规范性有待提升,个别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全面等。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对标对表,压实责任,注重信息实效,全面深化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容和范围,继续深化推进重点领域政务公开工作。压实科室责任,明确公开重点,细化公开内容,将政务公开工作贯穿到财政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确保信息及时有效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淮南市财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淮南市财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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