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财政局(国资委)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6 16:31信息来源:市财政局(国资委)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为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高质量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等工作,本报告依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42要求结合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并附相关指标统计附表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淮南市财政局门户网站(http://cz.huainan.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淮南市财政局(国资委)办公室联系(地址:淮南市山南新区政务中心国库支付中心大楼723室,电话:0554-6667811,邮编:232001)。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淮南市财政局(国资委)全面贯彻落实《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要求,聚焦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积极、有序、渐进的公开方式,拓展政务公开深度,营造信息公开浓厚氛围,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

(一)主动公开   

2023年,淮南市财政局(国资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要求,围绕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全面落实政府预决算公开、部门预决算公开和三公经费公开的牵头职责,细化公开标准和细则,促进公开透明财政建设。认真对照政府信息公开标准规范,切实加强工作任务落实,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推动政策措施落地见效。2023年,聚焦中心工作,市财政局(国资委)通过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网、新闻媒体报刊年鉴等渠道主动公开信息1420条,切实满足社会公众获取和利用政府信息的需求,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常态化、规范化、科学化。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我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14件,所有申请均在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产生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持续完善政府门户网站集约化建设,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与时效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精神,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查制,逐级审签保密审查表,杜绝泄密隐患。加强网络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对涉及个人隐私、错敏词、暗链、无效的信息进行清理。按省市文件要求持续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和集中公开工作,经清理,我局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14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持续完善政府门户网站建设,优化整合信息资源,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确保政府网站安全平稳运行,部门网站全面支持互联网协议第6版。加强政府门户网站集约化平台建设,及时对本单位的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2023年新开设财政资金、国有企业运营监管、重要会议重大决策解读等栏目,优化细化信息发布分类。做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

(五)监督保障

持续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范围。积极参加市政务公开办组织的全市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召开政务公开协调推进会扎实推进政务公开问题整改工作,及时整改并在网站发布。本年度未开展社会评议无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4

0

0

0

0

0

1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0

0

0

0

0

0

1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4

0

0

0

0

0

1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较2022年实现一定进步,但仍存在信息公开质量有待提升、专题个性化内容较少、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不够大等问题。下一步,我局将努力加以改进和加强。

一是持续拓展公开领域,严格对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突出公开重点,深化公开内容,不断满足群众获取、利用政府信息的需求;

二是加强政务公开培训,组织干部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着力提高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的能力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2023年因机构改革,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划转至市财政局,年报中规范性文件的数据为合并之后的数据,特此说明。

淮南市财政局(国资委)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淮南市财政局(国资委)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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