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负责人问答解读】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于学军解读《淮南市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问:《暂行办法》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为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杠杆效应,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对普惠型小微企业发展加大支持力度,有效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根据《安徽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安徽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关于印发安徽省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引导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皖金〔2023〕7号),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会同市财政局、人行淮南市中心支行、淮南银保监分局起草了《淮南市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问:申请风险补偿资金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答: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贷款项目,单户企业贷款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小微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贷款额度不超过300万元,且贷款不良率限定在4%以下的,可以申请风险补偿资金。风险补偿资金按该笔不良贷款的15%给予补贴,对该笔贷款属于普惠型小微企业在银行业金融机构获得的首笔贷款,或是以信用方式获得的贷款,补偿标准提高至30%,资金由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纳税留成地财政负担。
问:如何申请风险补偿资金?
答:银行通过“淮南市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备案贷款项目,对符合补偿条件的贷款项目,银行向市风险补偿资金管理机构(市融资担保集团)递交补偿申请,由其审查核准确定,并报市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工作专班复核。
问:《暂行办法》制定了哪些保障措施?
答:为确保《暂行办法》落实到位,制定了以下保障措施: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淮南市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工作专班,统筹推进工作开展。二是加强部门协作。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财政局、人行淮南市中心支行、淮南银保监分局等部门,相互配合,各司其职,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三是做好跟踪落实。对政策出台后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确保政策落到实处。
政策咨询机关:淮南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政策咨询部门:金融监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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