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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财政以“制度引擎”提升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质效

发布日期:2026-06-23 08:33    来源:省财政厅     阅读: 字体: [ 大 ]  [ 小 ]

2025年以来,安徽财政紧扣中央改革精神,聚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薄弱环节和空白领域,不断创新完善工作机制,出台《安徽省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安徽省省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办法》《安徽省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项目管理办法》等制度,着力打造全方位、全过程、穿透式的制度矩阵,切实提升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效能和资金效益。

一、健全收益收取机制

一直以来,国有资本收益收缴模式为先核定再上交,上交时间一般为9月底,导致预算执行进度较慢;国有资本收益欠交行为管理存在盲区,国有企业未经批准缓交国有资本收益现象时有发生;在面临重大保障任务、财政收支矛盾加大等特殊年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往往缺乏有效应对措施;收益核算依据以及申报、审核、收缴程序不完善不健全。针对这一状况,安徽财政首创国有资本收益“三交”管理机制:一是建立国有资本收益预交管理机制,规定当年国有资本收益申报金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国有独资企业,在申报日的次月底前,按申报金额的50%预交国有资本收益,在审核完成后汇算清缴;二是建立国有资本收益欠交行为管理机制,规定欠交国有资本收益的有关企业,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活期存款基准利率限期上交欠交本息;三是建立特别收益上交管理机制,对留存收益余额较大、且现金流相对较好的省属企业,在不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的前提下,经省政府批准,可收取一次性特别收益。另外,进一步细化实化收益核算依据,健全完善收益申报、审核程序,确保收益科学收取。

2025年,经严格审核,省级共收取国有资本收益41.8亿元,较年初预算超收7.4亿元,期间核增1001万元,有力维护了国有资本收益权。2026年,预计6月底前预收国有资本收益12.5亿元,提前保障85%的预算支出项目。

二、完善预算编制管理

传统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为一次报送、单向反馈,缺乏规范的调整完善机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独立编制,缺乏信息互通与工作衔接,导致出现支持对象相同、补助内容交叉的现象。为解决这些问题,安徽财政再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程序:一方面,新增收入预算更新、支出预算和绩效目标调整等环节,通过“二上二下”,提升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精准性,同时,打破出资人单位之间预算编制隔离;另一方面,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同步编制,有效杜绝重复支持事项,强化两本预算统筹效能。

2026年,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一般公共预算实现统筹编制,预算安排新增到5亿元支持我省铁路建设,更好发挥对一般公共预算的辅助支撑作用;新增安排国有企业职教幼教补贴,推动一般公共预算用于支持国有企业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资金逐步退出。

三、实施项目精准管理

改革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项目安排和资金分配随意性较强,缺乏规范化的操作机制,除此之外,企业资金使用时限缺乏约束,资金收回机制尚未建立,相关财务管理存在制度空白。为提升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使用效益,安徽财政建立支出项目精准管理机制:一是分类精准管理,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项目按省委省政府明确予以保障的项目和企业自主申报项目,设置相应程序分类管理;二是遴选精准管理,按照零基预算模式,围绕我省重大战略,自主申报项目经立项、申报、审核、评审程序后,纳入预算安排;三是资金精准管理,首次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因素法资金分配机制,对经评审纳入年度预算安排的项目,根据项目投资总额和申报金额、项目类型和所处产业、企业规模和经营状况等因素进行资金分配,并穿透至项目全生命周期,健全资金使用、退回以及相关财务管理机制。

2026年,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项目33个,较2025年减少25%,确保将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进一步优化支出方向,安排11.7亿元支持省属企业科技创新,占预算支出总额的49.3%,同比增长13个百分点,增强对培育新质生产力等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

四、强化国有企业穿透式监管

在原有框架下,对国有企业财务监管主要停留在对财务报表格式、结构和披露方式的合规性审查,对影响国有资本收益实现的营业收入、成本费用、股权结构、留存收益等缺乏穿透式监管。为切实提升监管效能,安徽财政健全国有企业财务穿透式监管机制,将为省属企业出具审计报告的相关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纳入执业质量检查范围,建立省属企业审计报告质量评估机制,确保如实反映经营财务状况,实现国有资本收益应收尽收。

2025年,省财政厅对2家为省属企业出具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执业质量检查,针对发现的内部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向相关会计师事务所下达整改通知书;对1家省属企业开展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针对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并督促落实,推动企业提升经营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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