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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市202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与会计专业学位衔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6-04 09:55   作者:会计科    来源:市财政局     阅读: 字体: [ 大 ]  [ 小 ]

各位考生:

    根据《安徽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我省202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与会计专业学位衔接工作的通知》(皖财会考〔2024〕2 号)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现就我市202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与会计专业学位衔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免试条件

在我省报名参加2024年度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且已取得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境内会计硕士专业学位、会计博士专业学位的考生,可免试《财务管理》科目。

二、免试申请

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在报名前按照以下步骤进行免试申请。

1.登录安徽省财政厅官网“会计管理服务平台”,进行信息采集或信息变更,“学位”信息按照会计硕士、博士专业学位填写,并上传会计硕士、博士专业学位证书照片。

2.2024年6月28日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学位证书等原件,向淮南市财政局(淮南市山南新区民生大厦,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免试科目申请表》(见附件1)、会计硕士或博士专业学位证书复印件,进行免试申请。

三、免试审查

我市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将认真审核信息采集内容和提交的材料,对于符合在我省报名和免试条件的予以受理,并告知申请人;对于不符合条件的,说明原因,予以退回。

四、有关要求

考生对填报信息的准确性和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因信息填报差错、提供虚假材料等,造成不能报名或发证等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联系电话:0554-6667431、6660893

淮南市财政局

2024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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