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代理记账机构专项检查
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代理记账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质量监管,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深化代理记账行业“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要求,对代理客户数超过300家(含300家)较大规模代理记账机构开展业务质量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代理记账机构备案情况。检查新设立代理记账机构、分支机构设立网络备案情况和已成立代理记账机构的年度备案、机构信息变更等情况。
(二)代理记账机构设立条件审核情况。检查新设立代理记账机构、分支机构和已成立代理记账机构人员变更以后是否符合代理记账机构设立条件,人员变更和机构变更等手续,从业人员参加会计继续教育情况等。
(三)代理记账机构制度建设情况。检查有无建立健全代理记账财务管理制度、业务内部规范、会计管理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等。
(四)代理记账机构业务开展情况。检查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质量情况、委托代理合同履行情况、收费情况、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情况。
二、人员安排与检查范围
(一)本次检查组成员由财政部门人员及有关会计师事务所人员组成。
(二)重点检查2024年备案中超过300家(含300家)较大规模代理记账机构。
序号 |
机构名称 |
1 |
淮南恺卓昂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
2 |
安徽可盈财税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三)被检查机构名单(共2家)
三、实施步骤
(一)检查方法:现场检查
(二)时间安排:9月25日至9月29日为全面实施阶段。
四、被检查机构需提供的检查资料清单
(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原件、设立后到财政部门备案的资料、工商变更登记及申请材料、向财政部门报送的年度备案资料。
(二)专(兼)职从业人员的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缴费凭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资料,继续教育合格证明。
(三)代理记账业务内部规范、管理内控制度等资料。
(四)代理记账机构委托合同、财务应用软件情况说明、业务流程、档案保管移交等资料。
(五)2024年本单位及被代账单位财务报表、账册、凭证等相关会计资料或会计档案移交清册。
(六)填报《2024年度代理记账机构基本情况表》。
联系电话:6667427、66608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