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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徽采云”电子卖场采购方式适用条件的说明

发布日期:2023-01-28 15:01    来源:安徽省财政厅     阅读: 字体: [ 大 ]  [ 小 ]

为进一步规范“徽采云”电子卖场管理提高采购工作效率,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现将“徽采云”电子卖场各场馆采购方式适用条件通知如下:

一、直接采购

适用场馆为网上超市、协议供货馆、定点采购馆、三首产品馆、乡村振兴馆。

(一)网上超市省级预算单位采购50万以下货物的;市(县、区)预算单位采购30万以下货物的。

(二)协议供货馆、定点采购馆400万以下货物、服务

(三)三首产品馆、乡村振兴馆无金额限制。

二、议价采购

适用场馆网上超市、协议供货馆、定点采购馆、三首产品馆、乡村振兴馆

(一)网上超市省级预算单位采购50万以下货物的;(县、区)预算单位采购30万以下货物的。

(二)协议供货馆、定点采购馆400万以下货物、服务。

(三)三首产品馆、乡村振兴馆无金额限制。

三、竞价采购

即单品牌竞价,适用场馆网上超市、定点采购馆

(一)网上超市省级预算单位采购50万以下货物的;(县、区)预算单位采购30万以下货物的

(二)定点采购馆无金额限制。

四、反向竞价

即多品牌竞价,适用场馆网上超市、协议供货馆

(一)网上超市400万以下集中采购目录以内备注为网上商城的货物;省级50万市县30万以下非标注为网上商城的货物

(二)协议供货馆无金额限制。

    本通知与2022年5月31日发布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的《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徽采云”电子卖场操作指引》不一致的地方,以本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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