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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财政四举措助推 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再提升

发布日期:2023-04-26 15:56    来源:市财政局     阅读: 字体: [ 大 ]  [ 小 ]

近年来,淮南市财政局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决策部署,切实践行“一改两为”,严格依法行政,推进改革创新,不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逐步构建公平透明、规范高效、服务优良的政府采购管理体系,努力打造开放有序、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市场环境。

一是完善制度建设,净环境。联合市公管局出台《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招标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和《淮南市招标采购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加强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管理,将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纳入政府采购诚信管理,约束采购行为,同时通过信息资源共享,实施跨部门联合惩戒,实现“一处失信,处处受制”。制定《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转发了《安徽省政府采购常见违法违规事项清单的通知》等文件,全面清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项壁垒,充分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竞争。

二是优化智慧平台,提效率。优化升级平台系统,提升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预算管理一体化信息系统等信息平台数据资源互联互通稳定性。完善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和电子卖场订单支付三级预警机制,截止3月底共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发送催办信息426笔,实现合同在线备案“秒批”,在线备案政府采购合同112份,除质疑项目外,均在七个工作日签订,电子卖场订单319笔均在七日工作日内资金支付。

三是规范采购流程,降成本。规范保证金管理,实行政府采购项目免收投标(响应)保证金和采购文件工本费,鼓励采购人综合考虑项目特点、供应商资信等情况不收或降低履约保证金缴纳比例。鼓励供应商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形式提供履约保证,2023年一季度我市免收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约3741.39万元,切实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促进企业发展。

四是全面提升服务,促发展。印发《淮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预算执行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对于符合支付条件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在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资金支付,同时优化政府采购资金支付程序,实现政府采购资金24小时拨付,有效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创优“政采贷”渠道,实现线上线下双规运行,出台“政采贷”财政贴息政策,优化审批流程,减少办理时间,有效解决中小企业融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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