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及《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1〕37号)要求,结合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淮南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网站下载(http://jrjgj.huainan.gov.cn)。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淮南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综合科联系(地址:淮南市山南政务中心民生大厦8层,电话0554-6678229,邮编:232001)。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政务公开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紧紧围绕中心大局,按照“六提六促”工作要求,结合地方金融监管工作实际,认真做好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方面工作,全面提升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质量效果。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主动对外公开政务信息829条,其中政务动态信息更新340条,重点领域信息发布数153条,无重大信息迟报、漏报现象,无负面新闻。印发《淮南市地方金融监管局2021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严格围绕省、市政务公开年度工作要点与要求,推动政务公开向深入发展。一是加强用权公开。1.更新完善权责清单。对照法律法规规章,全面梳理我局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更新完善权责清单并按要求公开。2.做好机构职能公开。围绕公开的机构职能,编制机构职能公开表,明确各项职能的责任主体,法定依据等要素。3.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公开和清理。及时对外公开新制定的规范性文件1个,梳理我局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及时立改废并对外公布。二是加强政策解读。对上级出台的《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服务“三地一区”建设行动方案》等政策文件,对《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淮南市金融机构支持地方发展考核办法的通知》等文件,及时进行多渠道解读公开。三是针对网络舆情热点和群众关切,强化分析研判,及时发布权威信息,积极引导社会舆论,2021年主动发布热点回应类信息7条。四是认真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以提升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质量为突破口,持续加大对金融市场监管和防范金融风险的政策解读、工作举措和落实成效的信息公开力度,全面做好“稳金融”工作、落实“六保”任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文件要求,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更新公开指南,明确申请受理和处理公开信息申请等方面工作职责,形成协调互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2021年,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未收到市政府政务公开网依申请公开信息。通过12345热线平台办理群众来信23件,全部做到了按时回复,认真办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制定了《淮南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信息发布三级审核制度》,并严格落实执行,完善了信息审查发布机制,凡需上报上级部门、对外公开的信息材料,必须经科室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主要负责人审核把关,确保我局信息报送和媒体宣传无倾向性错误,规范了工作流程。二是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制定《市地方金融监管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通过业务培训和政策宣讲,提高各科室主动公开意识和专业化水平,在全局上下形成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和良好习惯。三是系统梳理我局牵头制发的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提供WORD和PDF版本下载功能,所有文件制作问答解读并关联发布,提供政策咨询电话,方便大众查阅解疑。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完善政府网站在线互动功能,理顺留言办理答复机制,确保在收到留言咨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回复,2021年我局共收到留言咨询13条,全部在1日内回复完成。
(五)监督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明确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二是开展问题整改。根据第三方测评结果和省测反馈问题,及时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并做到举一反三。三是开展隐私排查工作。对我局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进行全面排查,梳理并上报相关排查及整改情况。四是认真开展工作培训。积极参加市政务公开办组织的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全年共召开2次局政务公开工作推进会,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队伍整体业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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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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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范性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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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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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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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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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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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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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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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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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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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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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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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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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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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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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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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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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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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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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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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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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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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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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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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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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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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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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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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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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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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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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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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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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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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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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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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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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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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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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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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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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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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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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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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因金融工作的特点,地方制定政策文件数量有限,故我局政策解读的数量和形式都有限。
2022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改进方向主要是:一是提升重点领域信息质量。提升网站发布信息内容的质量,尽可能少发新闻类动态信息,多发带数据、带做法、带步骤的进展类、成效类、通报类信息。二是推动网站工作提质增效。要从满足公众日益增长的需求出发,增强服务意识,不断提高在线办事能力和水平。提升政策解读质量,提高回应关切水平,不断丰富互动交流方式,为公众参与互动交流创造条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