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及《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及统计数据报送有关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19〕43号)要求,结合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淮南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网站下载(http://jrjgj.huainan.gov.cn)。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淮南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综合科联系(地址:淮南市山南政务中心财政局8层,电话0554-6678229,邮编:232001)。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政务公开工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扎实推进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执行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切实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透明度和公信力,确保政务信息全面、及时、准确公开,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19年,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主动对外公开政务信息900条,内容涉及地方金融政策及解读、决策公开、规划计划、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建议提案办理、机构设置、财政资金、应急管理、精准脱贫、行政权力运行、招标采购、金融市场监管、新闻发布、回应关切以及监督保障等,无重大信息迟报、漏报现象,无负面新闻。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方面
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明确申请受理和处理公开信息申请等方面工作职责,形成协调互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建立完善依申请公开流程,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的程序、申请方式、答复方式、答复时限等都做了详细规定,并提供了信息公开申请表的下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采取当面、书面申请或通过互联网、信函、传真等途径申请公开信息,进行实质性审查,确定是否属于公开的范围,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向申请人或社会公开。2019年,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共受理市政府政务公开网依申请公开信息0件,通过12345热线平台办理群众来信26件,全部做到了按时回复,认真办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1.强化组织保障。为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将其列入重要工作日程。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于学军任领导小组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明确了各成员的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综合科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局政务公开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做好政务信息公开网的信息发布、日常维护和更新,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计划、有安排、有人抓、职责落实到位。同时加大政务公开考核力度,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对各科室、人员年度目标绩效考核,进一步压实责任传导。
2.强化制度保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讨论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一系列相关制度和办法,确保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根据市政府相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印发《市地方金融监管局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了政务公开年度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工作要求等,明确了责任科室、配合科室,到岗到人,做到可倒查、可追责,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通过业务培训和政策宣讲,提高各科室主动公开意识和专业化水平,在全局上下形成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和良好习惯。
3.强化工作落实。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多次召开政务公开工作专题会议,及时传达市政务公开会议精神,组织有关科室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同时,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新《条例》。对照新《条例》,结合第三方机构测评结果,及时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整改工作,并将整改报告及时进行公开。
(四)平台建设方面
1.完善公开目录。根据《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实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规范(2019年版)的通知》和市政务公开办要求,认真梳理,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健全完善了政务公开网22个一级栏目、27个二级栏目、11个三级栏目。
2.拓宽公开平台。根据工作需要,在市扶贫办门户网站设立政务公开专栏,优化网站建设。
(五)监督保障方面
1.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对存在的不足和问题,特别是针对省、市政务公开办反馈的问题,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力求做到及时整改,全面整改,整改到位,切实提升全市地方金融监管领域政务公开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2.积极参加市政务公开办组织的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并在局机关组织开展专题学习会。在具体工作实践中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队伍整体业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1 |
0 |
5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 |
增1 |
7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1 |
增1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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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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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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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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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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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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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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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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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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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政务公开主动性和创造性不足。政务公开工作只满足于按部就班、及时整改,对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思路和办法思考不多、探索不多,积极性和主动性层面意识不足。
二是政务公开相关制度建设不够完善。尤其是政务公开内容保障制度、政策解读制度、文件属性认定制度、公众参与制度等,还未能及时建立和优化。
三是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对于政策的把握不准确、文件的理解不透彻,主动公开的发布能力和依申请公开的应对能力都有较大提升空间。
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改进。
一是进一步提升重点领域信息质量。要进一步提升信息内容质量,除防范金融风险等部分涉密工作可发布工作动态和工作推进信息外,其他工作应尽可能少发新闻类动态信息,多发带数据、带做法、带步骤的进展类、成效类、通报类信息,有信息发布具体要求的要严格按照要求发布,没有具体要求的尽量按月或按季度定期发。
二是进一步增强解读回应实效。
在政策解读方面,一是从源头上落实政策解读责任,明确解读提纲和责任单位(科室)。二是从效果上提升政策解读质量。着重解读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标准,以及注意事项、关键词诠释、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下一步工作考虑等。三是从方式上丰富政策解读形式。通过发表文章、政策问答、新闻发布会等多种方式,充分利用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解读。
在主动回应方面,一是加强热点舆情回应。针对重要舆情和热点问题,要积极回应,解疑释惑。回应信息要主动向各类传统媒体和政务新媒体平台推送,扩大传播范围,增强回应效果。二是丰富热点回应形式,不断提升回应的质量和水平。三是充分发挥负责人回应的作用,增强回应信息的专业度、可信度。
三是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围绕组织领导、内容保障、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公众参与、舆情回应、社会监督等核心工作,全面建立、完善16个相关工作制度。加大对相关制度落实情况的督查力度,确保相关工作制度落到实处,发挥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