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财政局更新公布收费基金目录清单
根据《关于延续实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3年第8号),延续实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分档减缴政策,对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继续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执行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现对我市收费基金目录清单进行更新公布。
根据《关于延续实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3年第8号),延续实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分档减缴政策,对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继续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执行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现对我市收费基金目录清单进行更新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