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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财政局更新公布收费基金目录清单

发布日期:2023-08-07 11:16    来源:市财政局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     阅读: 字体: [ 大 ]  [ 小 ]

根据《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现对我市收费基金目录清单进行更新公布。

淮南市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2023年8月7日更新).xls

淮南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2023年8月7日更新).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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