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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财政局更新公布收费基金目录清单

发布日期:2025-02-12 10:16    来源:市财政局     阅读: 字体: [ 大 ]  [ 小 ]

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优化专利收费政策的通知》(财税〔202423号)要求,在专利收费中增加专利权期限补偿请求费、专利权补偿期年费收费子目,同时调整单独指定费收费依据。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专利权补偿期年费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241156号),执行专利权补偿期年费和专利权补偿期限请求权收费标准。

根据《安徽省发展改革委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水利厅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延续执行阶段性降低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标准的通知》(皖发改价费函〔2024437号)要求,2025年延续执行阶段性降低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标准。

根据《安徽省发展改革委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继续执行降低后的药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收费标准的通知》(皖发改价费函〔2024440号),2025年继续执行降低后的药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收费标准。

根据《安徽省发展改革委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费等收费标准的复函》(皖发改价费函〔2024363号),调整我市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考试费等收费标准。

根据《关于优化调整安徽省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政策的通知》(皖交路〔2023201号),对我市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政策进行优化调整。

根据《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3年第74号》规定,自202411日起停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现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从我市政府性基金目录中删除。

经省级部门批准,淮南仲裁委员会秘书处作为试点单位转企,收取的仲裁收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

基于以上政策文件及收费性质调整,现对我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进行更新公布。


     淮南市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2025212日更新).xls

    淮南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2025年2月12日更新).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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