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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育儿政策 支持人口发展

发布日期:2024-08-07 08:19   作者:马玉儒    来源:市财政局社保科     阅读: 字体: [ 大 ]  [ 小 ]

为促进淮南市人口长期均衡发展,降低生育、养育成本,激发生育潜能,市财政部门积极发挥职能作用,配合有关部门出台《淮南市育儿补贴实施方案》,积极构建优生优育的人口发展环境。

一是严格把关,资格认定。资格认定标准为:1、生育时,夫妻双方至少一方为本市户籍,且生育子女在本市落户;2、夫妻双方必须依法办理婚姻登记,2024年1月1日以后符合政策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3、以下情形均不计入子女数:1)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的子女;2)夫妻收、抱养的子女;3)已死亡的子女或失踪且经法定程序宣告死亡的子女;4)婚姻存续期间与配偶之外的人生育的子女。

二是明确范围,确定标准。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家庭,给予不少于 2000元的一次性补贴;生育第三个子女的家庭,给予不少于 5000元的一次性补贴。淮南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市属国有企业标准为: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家庭,给予2000元的一次性补贴;生育第三个子女的家庭,给予 5000元的一次性补贴。鼓励各县(区)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提高标准。

三是加强管理,保障资金。建立健全资金保障机制,认真执行标准和程序,确保资格确认准确对象应享尽享资金足额发放。加强对补贴落实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建立资金发放台账,实行“实名制”管理,确保款专用、资金安全管理规范。

经卫健部门测算,淮南市拟安排2100万元用于发放育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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