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三化”助力法律援助惠民生
推动经费保障规范化。根据法律援助办案数量将法律援助经费列入年度预算,积极争取上级法律援助专项补助资金,推动法律援助各项工作。2025年市级安排法律援助资金46万元,下达上级转移支付法律援助资金约290万元,支持法律援助案件高效办结。
推动补贴标准科学化。根据案件类型、案件办理阶段,科学建立办案补贴标准,针对跨省、省内跨市及市内跨区办理的案件,明确差异化补贴,提高法律援助精准度。建立法律援助评价机制,明确补贴与案件质量挂钩,规定法律援助案件承办人员案件办理后及时提交材料,经法律援助机构审核后发放补贴,形成资金发放、使用、审核、评价闭环。
推动资金效益最大化。及时对法律援助工作专项经费使用和支出等情况开展绩效评价,规范资金使用和管理。并将公众对法律援助工作满意度纳入考核内容,确保法律援助资金使用安全有效、公开透明,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司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