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财政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5 10:44信息来源:市财政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及统计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并附相关指标统计附表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淮南市财政局门户网站(http://cz.huainan.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淮南市财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淮南市山南新区政务中心国库支付中心大楼723室,电话:0554-6667811,邮编:232001)。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市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有关文件精神,按照上级部署,紧紧围绕中心大局,结合财政工作实际认真做好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方面工作,充分运用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网、新闻媒体、报刊年鉴等渠道,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财政信息,依法依规答复信息公开申请,进一步提升财政工作透明度,切实满足社会公众获取和利用政府信息的需求。
   (一)主动公开
    2020年,聚焦市财政局中心工作,市财政局通过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网、新闻媒体报刊年鉴等渠道主动公开信息827条。

一是结合机构改革工作,及时更新机构职能、领导分工和办公地址、时间等部门基本信息。

二是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推动重要政策落地见效。加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精准扶贫相关财政资金等信息公开力度。

三是加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方面信息公开。围绕“放管服”改革新任务新举措,局门户网站增设“减税降费”专题专栏,办公场所放置“减税降费”相关宣传手册等,加强减税降费方面信息公开。
    四是加强重要政策措施解读。切实履行政策解读工作的主体责任,将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部署。
   (二)依申请公开
    2020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7件,内容涉及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预算绩效管理、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等信息,已全部按规定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
    建立健全信息收集、审查、发布机制,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及保密审查制度,经审查依法应当公开的事项,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开,确保政府信息规范管理。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
    市财政局坚持把网站列为公开信息的重要途径,局门户网站开设了机构设置、财政新闻、政策解读、政府采购、等栏目,并在网站明显位置设置工作动态、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减税降费、咨询投诉等内容;方便群众查询信息和监督反馈。
   五)监督保障
    强化组织领导,局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信息公开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亲自抓,负总责,研究部署推进工作;局分管领导按照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信息公开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各科室、单位负责人按照局的统一部署,认真抓好本科室、单位信息公开制度的组织实施,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确保工作持续良好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8

179.264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0

 0

 0

 0

0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7

0 

 0

0 

0 

0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信息公开质量有待提升,专题个性化内容较少;个别领域信息公开有待加强、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需进一步扩展;信息公开工作的专业化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等问题接下来,市财政局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有关信息公开工作的规定要求,切实推动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一是加强内部业务培训,切实提高财政干部职工对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夯实工作基础。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完善规范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更新等流程,加强信息公开合法性、合规性审查,扩展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三是加强政务信息公开质量把控,在内容上更加侧重群众关注度高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信息可读性。四是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持续做好财政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财政专项信息、减税降费信息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淮南市财政局

                                                            2021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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