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财政局(国资委)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1 15:11信息来源:市财政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全文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并附相关指标统计附表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淮南市财政局门户网站(http://cz.huain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淮南市财政局(国资委)办公室联系(地址:淮南市山南新区政务中心国库支付中心大楼723室,电话:0554-6667811,邮编:232001)。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对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部署,按照《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要求,以打造阳光财政为目标,聚焦社会实际,切实加大权威信息的发布和对群众利益关切事项的回应,提升政务公开信息的透明度和可利用率。

(一)主动公开

2024年,淮南市财政局(国资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要求,围绕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坚持“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强化组织部署,形成多部门协同的工作机制,在重点领域着重发力,及时做好财政资金、财政预决算、国有企业运营监管等信息公开工作。2024年,聚焦财政中心工作,市财政局(国资委)通过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网、新闻媒体报刊年鉴等渠道主动公开信息1274条,让群众在屏幕上的“一指一点”间,获取所需政府信息,助力“服务型阳光财政”建设。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我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8,均为个人通过网页申请申请类型多为学术研究类。所有申请均如期答复,其中6件予以公开、2件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产生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持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透明度与规范性,切实推进政府门户网站集成化建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精神,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查制,逐级审签保密审查表,杜绝泄密隐患。加强网络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及时对涉及个人隐私、错敏词、暗链、无效的信息进行清理。按省市文件要求持续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和集中公开工作,经清理,我局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13件,废止失效文件1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加强政府门户网站集约化平台建设,优化整合信息资源,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确保政府网站安全平稳运行,部门网站全面支持互联网协议第6版。及时对本单位的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对已开财政资金、国有企业运营监管、重要会议重大决策解读等栏目,优化细化信息发布分类。做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

(五)监督保障

持续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市财政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组织专题培训会,细化责任分工,落实到各科室,形成办公室牵头,各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积极参加市政务公开办组织的全市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召开政务公开协调推进会,努力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明晰公开范围,增强工作质效,提升公开透明度,加大社会监督。本年度未开展社会评议,无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1

1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0

0

0

0

0

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0

0

0

0

0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8

0

0

0

0

0

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政策解读的内容和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意见征集与反馈力度不够等问题。下一步,市财政局将努力加以改进和完善。

一是继续围绕政策文件、重要会议及重大决策部署加强财政解读力度。利用已有平台,提升财政利好政策可阅读性,努力实现回应民生热点有温度。

二是进一步促进政务公开透明规范。及时公开依法行政内容,包括面向社会的意见征集,发布规范性文件等,打造阳光财政,全力推动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淮南市财政局(国资委)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淮南市财政局(国资委)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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